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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49)(2 / 2)


  男人心中一喜,刚要开口,却听见耳边咔嚓一声。

  他转过头,就看见那只装水的玻璃杯从杯沿裂开一道裂缝。细碎的玻璃渣簌簌地往下掉,被月光折射成晃眼的银色。

  时倦捏着杯子上端,硬生生将那整块玻璃掰下来,尖锐的那端抵上男人的咽喉,似乎下一秒就能直接刺穿喉咙。

  外面的仆人又问了一遍:公爵大人?

  男人眼皮子一跳,感受着脖颈处的冰凉,咽了口口水,喊道:我不是说了今晚谁都不许来吵我?你把我的话当什么了?!

  仆人吓得一哆嗦:我,对不起,我只是

  男人:都给我滚!!

  仆人手脚并用地滚了。

  时倦收回抵着对方脖子的那只手,将玻璃碎片扔进杯子里,沾水继续写:知道他现在在哪吗?

  男人平复着心跳,反应了会儿才意识到这个他指的是沃尔森:你为什么要找他?

  时倦从水里捞起来玻璃碎片,重新抵在他脖子上。

  男人:就在彼得堡沃尔氏皇宫,我记得不久后就是他的成人礼,宫里会给他大办,还邀请了邻邦国。

  时倦:你怎么知道?

  男人退开他拿玻璃抵的地方,笑了一笑:我在血族也不是什么没身份的庶民,人族王子的成人礼,邀请的邻邦可不止是人族邻邦。

  还有异族。

  精灵,巫族,血族,等等等等。

  能请到的宾客越多,身份越尊贵,相应的,主办方脸上也更有光。

  很正常的势力交流往来。

  时倦继续写:你也在邀请名单里?

  男人:

  男人干咳了一声:王上他不方便出门,长老便把名额给下面的人分了。

  时倦听着,眨了下眼:你算备胎?

  男人:

  系统心道,这个词好像不是这么用的。

  时倦想了想 ,写道:麻烦到时候带我过去。

  男人眉头再一次拧了起来:你到底找他做什么?他不过一个光有脸的纨绔,仗着自己命好才敢到处作,脑子还不正常,你可别被他骗了!

  时倦闻言,抬了下眼。

  两人一坐一跪,时倦看他本来是居高临下的状态。但因为照顾到他的视线,时倦一直是弯着腰的,所以两人一直平视。

  时倦在这个世界刚醒时也不知经历了些什么,只有一件从沙地里翻出来的披风遮身,此刻身上的衣服还是来到这里后眼前的血族男人给的,一弯身就能看见宽松的领口,酒红色的发丝散落得随意,锁骨白得几乎透明。

  他看着男人,忽然竖起食指,在对方额上轻轻吹了口气。

  男人过电似的,几乎半边身子都麻了,心口某个地方也跟着软了一瞬。

  趁着这片刻的愣神,时倦抬手,毫不犹豫地砍在对方的后颈。

  男人眼前一黑,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。

  时倦将玻璃杯放在一边的石桌上,起身去了衣柜。

  【宿主,您突然打他做什么?】

  时倦从衣柜里翻出一张薄毯,摊开盖在地上的男人身上,心说我不打晕他你敢出声吗?

  系统没听到他回答,也没放在心上,揪着更要紧的问:【宿主,那个沃尔森是什么人?您为什么要找他?他对您曾经的您有什么特殊意义吗?】

  时倦摇摇头。

  系统道:【可您之前不是说您会出现在沙滩上是因为喝了一瓶药?】

  怎么和找人扯上关系了?

  时倦指尖在水杯里点了点,言简意赅地写道:那瓶药让我有了双腿,所以才能上岸找人。

  系统听着这么个熟悉的剧情。

  邻国公主的披风,人族王子的成人礼,莫名其妙失声的嗓子,还有能生出双腿的魔药。

  这些元素碰撞在一起,实在很难让人不多想。

  【那美人鱼是您】

  最后那个吗字它没问出来。

  时倦便写道:是我所属种族。

  系统:【】

  对于时倦变成了童话故事里那个声名远扬的悲剧人物小美人鱼的事,它觉得自己需要时间捋一捋。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  感谢在20210317 12:44:38~20210318 14:31:2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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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,我会继续努力的!

  第66章

  系统这捋就捋到了几天以后。

  至于现实这边, 时倦不可能真的天到晚绑着那个被叫作公爵的血族男人,毕竟这古堡里也不是除了他们就没其他人。因此第二天早上,便直接将人放了。

  那公爵不知道什么毛病,被放了不急着走, 反倒个劲追问道:你就这么给我松绑了你不怕我逃跑?不需要换根好点的链子吗?

  时倦用莫名奇妙的眼神看了他很久, 方才摇摇头, 表示不用。

  公爵:那万我食言

  时倦仍是摇头。

  万

  不会。时倦在石板上写道,你进房间之前我给房间大门口的地面画过个言灵咒。

  公爵:你为什么会知道言灵咒?

  时倦:书架上有。

  公爵抬头看了看书柜里那一架子新得跟刚拆封似的书, 深深地沉默了。

  有道是人言有灵, 而言灵咒的作用顾名思义,就是中咒者必须履行自己许下的诺言, 否则便会受到天谴。

  诺言越重, 施咒者需要往其中倾注的力量就越大。

  那会儿血族公爵还没擅自闯进房间,时倦恰好在房间某本书上看见这条,便对照着画了个。

  而公爵昨晚亲口答应了要带时倦去那位王子的成人礼。

  他打死也没想到对方还留了这么手,再想想昨晚提前画好的那一房间的十字架, 终于确定了个悲伤的事实:他在时倦眼里,可能真的特别特别傻白甜。

  **

  时倦的确不怎么担心男人会食言。

  却不是因为对方傻白甜, 而仅仅是因为对方傻。

  血族说起来神秘高贵,但若真的要算,其实称得上非常原始的种族, 具体表现之就是他们排位高低的标准不是处事能力, 而是看自身血脉。

  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,造成的最明显的后果就是除了需要统领族的掌权者, 般的高位者往往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。

  他们的欲望直接又纯粹,反倒少了很多人类的弯弯绕绕,想要什么基本都写在脸上。只是平日里的他们足够强大, 也没什么人敢得罪,所以完全是有恃无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