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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二章兴致来时,去沈家逛逛(1 / 2)





  沈慕歌被他哄着,那火气渐渐就下去了。

  嘴里咬着棒棒糖,皱眉拍了男人一下:“放我下去。”

  “哦,好。”男人乖乖松手,将怀中的女生放到了身侧坐好,沈慕歌懒懒散散的按下车窗,漆黑的眸看着外面渐次亮起的各路灯火,眸光随之轻闪。

  她好像有件事……忘了做。

  “在想什么?”见她想得出神,厉司夜长臂一伸又把她勾了过来,女生的腰挺软,似乎稍稍用力就要折断,厉司夜就这样虚虚抱着,也不敢乱动。

  一是怕再惹她真生气,二是怕……这样的夜色太迷离,他万一控制不住,会唐突了她。

  他喜欢的女人,是要放在心尖尖上,慢慢的宠,而不是随随便便什么地方就能要的。

  嘴里的棒棒糖拿出来,沈慕歌目光挺淡的:“我忘了一件事……”

  “什么?”

  “沈氏的股份,我最近没有关注,我想……他们一定很想我了。”女生似笑非笑的说,嘴里的棒棒糖吃是挺甜,就是那眉眼挺嚣张的。

  厉司夜勾了勾唇,大手搂实了她的小腰,凑过去在她眉眼轻轻吻了一记:“嗯,我也觉得他们很想你了……这样,吃过晚饭,我陪你。”

  女生呵呵一声,眉眼一挑,“嗯”了一声,算是应下。

  顿了顿,又摸出了手机,以一种极至散漫的姿态,发了条信息出去,又伸了个懒腰:“走吧!”

  吃不好的时候,心情就不好。

  心情一不好,就想找点事干……沈慕歌从来不觉得偶尔兴致来时,去沈家逛逛会有什么不对的。

  毕竟,现在沈家住的地方,当年属于她的亲生父母。

  皇家酒楼的猪脚,做得越来越好吃,越来越出名。

  没办法,有这么一个挑嘴的姑奶奶,后厨大师真的要被逼疯了……无论是从口感,还是从肉质的取材,都要的是最好的。

  “八点,这个时间不算晚吧!”吃过饭,沈慕歌点了点桌面,纤细的指节看似没有力气,可厉司夜从来不敢小瞧她的暴发力。

  点点头,“嗯”了一声,又看她这一身的穿着:“机车服穿一天了,不透风,换下来吧?”

  女生眉色一挑:“可以吗?”

  “可以。”厉司夜失笑,指指楼上房间,“衣服已经送了过来,去换了就行,我陪你?”

  沈慕歌眸色一勾:“这倒不用。”

  双手插兜,熟门熟路上楼换衣服。

  厉司夜笑了一下,在这里等。

  桌上的手机“嗡嗡”震动而起,他瞧了一眼,来电显示只有一个姓氏:梁。

  眉眼间的笑意,渐渐沉了下来。

  第一波电话铃响完,厉司夜目光淡淡,并没有接。

  很快,第二次铃声响起,马上要自动挂断时,厉司夜长指滑过屏幕,开了外放。

  梁晴的怒叫声,几乎是劈头盖脸而来:“厉司夜!你还有没有点良心?!家里的事你是真不管了吗?你二哥出了这么大的事,从不见你问一声,你心是怎么长的?!被狗吃了!我告诉你厉司夜!给你两天时间,马上跟白家解除婚约!还有……你二哥那边要娶白小姐进门,你必须回家给他主持婚礼!若是敢晚一天,别怪我对你不客气!”

  梁晴几乎要气炸!

  她这个儿子是白生的吗?从小就不跟她一条心……长大了更是如同陌生人。

  现在,连她想见他一面都那么难,甚至想要给司空办个婚事,都必须得让他点头!

  梁晴心里窝火的很。

  她是他妈!她说什么他敢不做?!

  孝字压不死你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