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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林明敦中针枪(2 / 2)


  从对方的打扮来看应该去过西洋,加之这握手礼,属于西式礼节,华新民曾多次提起要在周地大力推广,取代旧时三跪九叩。

  “行了,以后有的是时间,这会别寒颤了。”

  华新民从人手里接过一根撬棍,一把撬开木箱子,“来,让我们看看温统领带给咱们什么好东西。”

  箱子打开,里面铺放有厚厚的干草,草堆中整齐平放八杆洋枪。枪身修长,约四尺有余,枪管为精钢打造,映着点点寒光,下面托着木架,后托是实木,整体线条粗狂又不失精致。

  箱子一打开,居然有一股刺鼻的油扑面而来。

  这枪居然是新枪!

  “这枪是崭新的,箱子未开封过!”林庶灵抓起一杆枪,放在手上垫了垫分量,随后扔给一旁的夏戈挺。

  他对枪械一窍不通,还停留在靠一双拳脚打天下的时代,虽然枪械在进步,以半妖的身手并不惧洋枪之威。

  而马府一战,似乎也印证他的观点。

  陈书同走近,从箱子里抓起一杆,放在手里打量片刻,没认出来。

  “是新枪没错!”夏戈挺瞄一眼枪膛,新枪旧枪看一眼膛线便知,说道:“膛线整齐平整,没有放过枪,城卫营守备明州这太平地,用不着新式的后膛枪,光靠前膛枪,甚至抗着鸟统上街巡逻,吓唬吓唬平头百姓已经足够了。”

  “看样子像是林明登,我在北方没用过这东西。”夏戈挺将枪放过箱子,早年在北方握得是拉栓子枪,现在少了一只手,再想握长枪是不可能了。

  “是亚美利加国的林明登步枪,不过弹膛这块被改过,应该是江南制造局生产的林明敦中针枪,这枪在后膛枪里面还算不错,不过现在已经是拉栓步枪的时代,这东西在西洋各国也被扫进历史。”华新民将枪扔给章昭,随后使唤后面的人排队上来领枪。

  林庶灵打开所有枪箱子,除了有两箱子枪是用过的,剩下十一箱里装的全是新枪。

  温侯做事还算靠谱,给了钱就给办事,事还办得地道,可问题就在于他是官兵,要是改行做生意,兴许是把好手。

  这秉性当兵,杀十回头都算轻的了。

  他把枪分发给华陈带来的人,在西洋是过时的东西,可在大周还是宝贝,这可是花十万两白银借来的。

  “都过来把枪领了,一人一杆,不许插队,把队伍排好。”夏戈挺吆喝着,回头对城卫营派来的几人说道:“赵德四,这批人就叫给你们了。我少了一条胳膊,教他们怎么用枪是不可能,全靠你们几个。”

  “放心,夏中尉,卑职保证完成任务。”赵德四是温千裘派来帮忙训练五人里的头头。

  赵德四是明州卫守营中的异类,不好酒不好赌,大烟更是避而远之,平日里最喜欢听评书,最崇拜说书人口中的大英雄大豪杰,横刀立马,驰骋沙场。

  一听是北方战场立下显赫战功的夏戈挺来营中要人,二话不说带着几个要好同僚讨下这份差事。

  独臂夏戈挺,在城卫营中可是口口相传,在大周第一强军,新军护发军左镇第一协中打下左镇第一兵的名头。

  要知道左镇是护发军中的精锐,而第一协就是左镇中的精锐,夏戈挺在精兵中的精兵中尊享左镇第一兵的美名,几乎就等于天下第一兵了。

  第一兵和第一将不同,第一兵是战场是一刀一场拼下来的名头,不是古代文人口中吹捧出的虚荣。

  天下第一兵!

  一想到这,赵德四不由心潮彭拜,从古至今明州出过几个豪杰,夏戈挺基本是明州有史以来最大的英雄人物。在这等人物手下当差,是几百年修来的福分。

  “都给老子听好了,拿好枪到边上空地站好了,不许吵闹不许喧哗,把枪杠在肩上,乖乖站好队!”

  “你都听这位......这位军侯的话。”章明不知如何称呼赵德四,憋出一雅称来。

  陈书同同样命令道,他找来的人都是乡民,有几个是猎户出身,忠厚可靠,就是胆略上差点,待会儿听到枪响不要尿裤子才好。

  他在心中默默祈祷,千万不要出洋相。

  “这几个人可靠吗?”林庶灵凑到夏戈挺耳边轻声问。

  赵德四五人看走路步子是受过良好训练,而且不沾烟酒,每一步着地有声,不像城卫营里的其他大头兵,抽大烟喝老酒,把身子搞垮,步子轻浮无力,都快飘起来。

  “来得路上我盘问过,在军营里没偷懒,有一定战场经验,上山剿过匪捉过妖。”

  “捉妖,城卫营还能干这事,捉到没有?”一听上山对付精怪,林庶灵来了兴趣。

  夏戈挺哼声道:“这哪捉得到,妖在山里跑得比兔子还快,城卫营老爷兵没跑两圈就趴窝,连跟妖毛也摸不着。”

  八九十号人在赵德四等人的指挥下,列队训练。

  乡民农夫编练成军是一漫长的过程,需要经年累月的操练,林庶灵他们没有时间,需要速成。按照夏戈挺的计划,今天练站队握枪,明天开始实弹练枪,能教多少算多少。